一些移民劳工可能遭遇工资过低、加班费被拒、遭到呵斥,或者由雇主提供住宿和上下班接送。其中一些做法可能违反美国劳动法,但并不自动构成人口贩运。
关键问题是:雇主是否使用暴力、欺诈或胁迫手段获得或强迫劳工提供劳动。
什么是劳工人口贩运?
根据联邦法律,严重形式的劳工人口贩运是指:
“以使某人处于非自愿劳役、劳役偿债、债务束缚或奴役状态为目的,通过暴力、欺诈或胁迫手段,招募、窝藏、运送、提供或取得该人为他人提供劳动或服务。”《美国法典》第22编第7102(11)(B)条。[1]
从实际情况来看,仅有不良待遇还不够。需要判断的是,雇主是否通过威胁、欺骗、暴力或其他胁迫方式迫使劳工继续工作。
职场虐待何时变得更加严重
不支付加班费、要求长时间工作、呵斥员工、提供住宿、接送劳工或以现金支付工资,这些行为本身并不能证明存在人口贩运。它们可能违反其他法律,但要构成人口贩运,还需要其他事实证明劳工受到强迫而工作。
联邦强迫劳动法禁止通过暴力、暴力威胁、严重伤害、滥用或威胁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或者通过使人相信拒绝工作会遭受严重伤害或人身限制的安排来取得劳动。参见《美国法典》第18编第1589条。[2]
“严重伤害”并不限于身体伤害,还可能包括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心理、经济或名誉损害。因此,即使劳工没有被锁在建筑物内或受到人身拘禁,也可能存在强迫劳动。
常见的胁迫方式
对移民劳工而言,胁迫可能有多种形式。雇主可能威胁向移民机关举报劳工,威胁逮捕或递解出境,扣留工资以阻止劳工离开,设置或利用债务,威胁劳工或其家人,或者利用住宿和交通工具实施控制。
提供住宿和交通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雇主不允许劳工自由离开,控制劳工唯一的交通方式,使其与外界隔离,或者威胁其停止工作将面临严重后果,这些情况就可能成为胁迫的证据。
护照和移民文件也是如此。雇主出于正当目的暂时保管文件,并不自动构成人口贩运。但如果雇主扣留劳工的护照,以限制其行动或阻止其离开,尤其同时存在威胁、债务、隔离或其他控制手段时,这一事实可能非常重要。参见《美国法典》第18编第1592条。[3]
工资违法与人口贩运并不相同
例如,一名餐馆员工每周工作70小时,却没有获得加班费。这可能构成工资与工时方面的违法行为。
如果雇主还扣留该劳工的护照,控制其住宿和交通,威胁其一旦辞职就会被递解出境,并声称必须通过继续劳动偿还一笔巨额债务,情况就不同了。
这些额外事实可能引发严重得多的强迫劳动或人口贩运问题。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使用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劳动。
劳工最初可能自愿接受这份工作
一个人可能自愿接受工作,后来却成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例如,劳工可能因雇主承诺特定工资、工时或工作条件而接受雇用,之后却受到威胁、证件控制、债务、隔离或其他胁迫,使其难以或不敢离开。
劳工最初同意接受这份工作,并不会自动排除人口贩运主张。
人口贩运与T签证
某些严重形式人口贩运的受害者可能符合T类非移民身份的申请条件。但是,仅仅因为雇主不公平、虐待劳工或违反劳动法,并不足以获得T签证。
除其他要求外,T签证主申请人通常必须证明:本人现在或过去是严重形式人口贩运的受害者;因人口贩运而身处美国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地点;除非适用例外或豁免,已经配合执法机关提出的合理请求;并且如果被遣返,将遭受涉及异常且严重伤害的极端困难。参见《移民与国籍法》第101(a)(15)(T)条以及《联邦法规》第8编第214.202、214.206至214.209条。[4][5][6]
因此,这类案件需要认真分析具体事实。劳工可能只是把自己的处境描述为“一份糟糕的工作”或“一个虐待员工的老板”,但事实可能反映出更加严重的问题。
警示信号
可能的警示信号包括:以递解出境或逮捕相威胁;没收护照或移民文件;利用债务迫使劳工留在工作岗位;威胁劳工或其家人;控制住宿和交通;使劳工与外界隔离;以扣发工资作为控制手段;进行人身威胁或暴力行为;或者声称劳工不准辞职。
任何单一事实都不能自动证明人口贩运。应当综合分析全部情况,并判断是否通过暴力、欺诈或胁迫手段取得或持续控制他人的劳动。
结语
人口贩运并不一定表现为锁链、绑架或人身监禁。但并非每一个不公平的工作环境都属于人口贩运。
当职场中的不当行为成为强迫、欺骗或胁迫他人劳动的手段时,就可能越过法律界限。
对于移民劳工而言,涉及递解出境、债务、住宿、交通、身份证件、法律程序或家人的威胁尤其值得重视。当劳工受到威胁、控制或无法自由离开时,起初看似工资纠纷或职场虐待的问题,可能需要进行更加严肃的法律分析。
本文仅提供有关美国移民法和联邦法律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人口贩运和T签证案件高度依赖具体事实。